滁州中院“三举动”提升诉讼服务便民指数

19.11.2014  16:22
 

  安徽法院网讯    今年1-10月,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结案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了6.8%和4.44%。面对日益增长的案件数,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立案工作改革方案,该院积极应对,从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入手,有效提升诉讼服务便民指数。

  抓规范推动。强化建章立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创建命名活动实施意见》、《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及细则》、《关于规范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诉讼费减缓免,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的管理规定(试行)》等多项制度,将便民、为民、利民和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把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

  抓服务联动。该院领导班子成员按月排班,到基层调研,把诉讼服务作为督促指导的一个重点,推进全市联动。组织各部门特别是业务部门对应工作职能,梳理诉讼服务内容,严格执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司法公开、院庭长接访、干部轮岗和岗位锻炼等八项举措,推进该院联动,实现分散型服务向联动型服务转变。

  抓督察跟进。构建立体化督察体系,把每日督察与专项督察、明查与暗访、审务督察与专项检查有机结合,将审务督查向窗口部门、审判一线、基层法院和法庭延伸,不定期进行突击督察、网络督察,发现问题实名通报,跟踪整改。今年以来,共实施网络督察258次,审务督查32次,发布督查通报22期,有效促进诉讼服务中心和各层级诉讼服务站点的作用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