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休宁县东临溪镇出台实施意见,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

06.06.2014  09:29

 

黄山市休宁县残联6月5日消息:为加强村级残协组织建设,发挥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近日,东临溪镇政府以临政字(2014)102号文件出台了《东临溪镇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与考核实施意见》。 该意见要求专职委员,要以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民生工程为主线,服务残疾人,使残疾人工作正常有序健康运行。该意见共三个部分即管理与考核原则、管理与考核内容、管理与考核办法。管理与考核内容有落实惠残民生工程救助政策,确保惠残民生工程“两率”提升等11方面,重点突出惠残民生。 管理与考核办法实行补助工资与考核挂钩,由基础补助工资与绩效补助工资两部门组成,基础补助工资为630元∕年,绩效补助工资按考核得分多少计算后发放。对考核末位的由镇残联提出建议及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