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人心“路”

08.02.2017  02:32
 

  安徽法院网讯  1月24日,农历腊月28,距离春节仅剩两天的时间,为解决一个特殊的案件,使案件当事人能过上安稳的新春佳节,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的陆法官和书记员前往巢湖上门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2017年1月17日陆法官接到该起离婚纠纷案件后,马上联系了原告及原告的委托代理人了解案情,又联系被告方询问一些情况。几天时间内,陆法官反复的打电话,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定于1月24日双方在田家庵区法院的主持下调解此案。但是在1月23日下午,被告方突然打电话表示,自己在巢湖不方便过来,同时孩子突然生病发高烧需要照顾,并且自己也没有路费到法院。陆法官听此,为了孩子的健康着想,当即决定第二天驱车前往巢湖,上门化解该案件。

  24日上午陆法官到达巢湖后,待原被告及双方代理人全部到场,11:40分准时调解此案。在调解案件中,陆法官悉心听取各方意见,并反复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最终确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原告每月给付抚养费,并有探视的权利,被告予以配合;考虑到被告经济困难,最终让原告给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原告表示同意。此调解协议原被告双方均表示同意,原被告对陆法官不辞辛苦上门调解案件由衷地表示感谢,并送上新春的祝福,至此,该案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