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查访,多协调 法官尽心促执行

23.11.2016  16:36
 

  安徽法院网讯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个人只要违了规、犯了法,不管如何躲避,终究是逃脱不了法律的追究。金寨县人民法院2016年11月15日成功执结了四起因向自己的亲属借款产生的执行案件。

  李某为归还苏州某房屋贷款,通过其公公陈某向其二伯陈某某、王某借款,通过其丈夫的舅舅金某向丁某、赵某借款,借款总额合计130000元。后该款一直未付,致四人起诉来院,要求李某给付借款本金130000元及利息。经审理,法院判决李某偿还借款本金130000元。2016年3月,陈某某、王某、丁某、赵某分别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某开始非常配合,并主动与陈某某、王某、丁某、赵某达成了执行和解,约定2016年7月底一定还款,但执行和解协议到期后,李某并没有还款,执行法官再次联系李某,李某称自己现在无钱给付,几天后再次联系李某电话已经关机,通过查询银行也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针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决定到李某购买房屋的苏州调查情况,到达苏州后,通过房管局查询,发现该房屋被苏州法院查封,通过和苏州法院联系,了解到该房屋的贷款已经还清,房屋很快就要解除查封,执行法官决定对该房屋进行轮候查封,以保证执行案件的顺利执行。2016年11月10日,李某主动电话联系执行法官,要求解除冻结,称准备要把房屋出售,执行法官要求其必须归还借款后才能解封,李某迫于压力,在2016年11月15日一次性归还了欠款及利息,该案得以顺利执结。极大的提高了当事人对于司法执行工作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