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读:“金蓝领”怎样炼成

03.07.2014  06:42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技能人才在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适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加快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劳动者和技能人才”新任务新要求,我省日前出台《安徽省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7年)》,加快全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更多“金蓝领”。本报对此进行解读。

   关键词:“两项工程”

  解读

  “两项工程”即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和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工程,根据振兴计划,我省将紧紧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就业促进工作的需要,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

  就业是民生之本,培训是就业之基。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考察时明确要求“搞好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缓解结构性失业问题”。李克强总理强调“要高度重视加强职工培训工作,推动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技术革新步伐加快,我省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的现象愈加凸显,就业压力正从总量压力转为日益突出的结构性矛盾。

  据统计,2013年全省人力资源市场上高级工、技师的求人倍率分别为2.2、1.85,远高于市场总体求人倍率1.16,高级技师求人倍率更是高达3.14,明显供不应求。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最根本、最有效的举措是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将职业培训贯穿于劳动者从学习到工作的各个阶段,以高质量的职业培训帮助劳动者掌握就业的一技之长,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振兴计划从我省实际情况出发,提出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校企合作为主要模式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围绕市场需求,广泛开展校企合作,进一步优化课程设置,加强实训实践,提升各类培训平台的培训能力和水平,提高培训效果。广泛开展职工知识更新和技能提升培训,推动行业企业技术比武和岗位练兵活动。同时,面向农村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或达到上岗要求,培训后即能就业上岗。鼓励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以及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

   关键词:“人才培养载体”

  解读

  载体建设是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要基础支撑。目前,我省不断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的同时,加强省级人才培养载体建设,不断壮大载体规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仅去年就新增淮南矿业技师学院等3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新设铜陵有色公司等3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新认定10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基本形成以企业行业为主体、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此次振兴计划又进一步提出,面向合肥、芜湖、蚌埠、马鞍山等产业集中度高的城市,建设3到4个以高级技能培训为主的公共职业训练基地,为产业升级和企业创新提供人才服务。在皖北和大别山地区,建设6到8个以初、中级技能培训为主的公共职业训练基地,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普惠性就业技能培训。依托技师学院、高职院校和大型骨干企业等建设4到6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我省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急需紧缺的技师和高级技师。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发挥企业高技能领军人才在技术创新、技能研修、带徒传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这些举措主要是结合我省区域发展战略,根据区域劳动力资源特点和产业发展程度,分类指导建设技能人才培养载体,旨在加快皖北和大别山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为合芜蚌马地区产业升级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撑。其中,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是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的三大项目中的两个,自2011年起,人社部、财政部启动实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迄今我省共有9所院校、8家企业分别实施了以上两个项目,项目单位在基地化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关键词:“评价激励机制”

  解读

  优化人才的评价和激励机制,让人才能够合理实现增值与回报,才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活力。此次出台的振兴计划也从涉及技能人才的评价和激励两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

  其中,完善评价办法重在完善社会、企业、院校多元评价办法,大力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破除资历、年龄、身份等制约,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具体包括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严格规范鉴定行为,实施动态有效监管。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内部技能人才认定、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办法,推进技师考评制度改革。企业优秀技能人才可直接认定高级工、技师职业资格。认真执行就业准入制度,把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情况作为检验职业教育培训效果的重要手段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申报有关项目的必要条件。根据新兴产业和新技术发展应用需要,开发一批具有安徽特色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这些都有利于构建人才的科学评价体系,,促使更多人才脱颖而出。

  健全激励机制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企业激励,引导各类企业落实技能人才相关待遇;完善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制度,引导企业完善职工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受聘于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的职工,可比照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给予其相应工资福利待遇。鼓励企业在关键岗位、核心技术领域设立“首席技师”、“技能专家”等,并合理确定相关待遇。企业引进急需紧缺的技师、高级技师,比照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关政策。二是政府激励,通过完善实施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政策、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政策,逐步提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技能人才比例。鼓励开展行业性、区域性职业技能竞赛,完善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营造技能成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关键词:“两个行动”

  解读

  “两个行动”即企业岗位技能提升行动和农民工技能提升行动。

  随着我省承接产业转移层次和水平的提高,必然要求劳动者通过职业培训提升岗位适应能力。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巩固我省主导产业优势,必然要打造一支与产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技能人才队伍。从发展方式来看,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受资源、能源、人口、环境等因素制约越来越明显,迫切需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培育发展环保低碳、节能减排、现代服务等产业,增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后劲。这就要求我们加快培养一支规模宏大、技能精湛、素质优良的技术工人队伍,为新材料、新能源、新技术的应用普及提供现实可能性。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其核心是人的技能化和城镇化。振兴技能人才队伍,既是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纵深推进的基石,也是坚强有力的保障。

  振兴计划明确提出,适应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需要,组织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师学院、高职院校等开发新兴产业领域培训项目,大力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能力培训。深化校企合作,积极探索“职业培训包”制度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度。组织企业青年技术骨干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学院、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接受技能训练和研修,提升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面向钢铁、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开展职工转岗培训,提高职工岗位转换能力。同时,以提升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为目标,面向农民工开展各类职业培训。针对职业发展各阶段特点,对具有进城求职愿望的农村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企业新录用的农民工开展岗前培训或学徒培训,对具备初级职业技能的在岗农民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对有创业愿望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促进农村劳动者由临时务工转为稳定就业、由传统农民转为新型市民、由普通工人转为技能人才。

  这些举措既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要求,也是适应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需要,通过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产能过剩行业领域职工转岗培训和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下岗职工的岗位转换能力和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能力。

   关键词:“技工教育改革”

  解读

  技工教育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教大省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技工院校教育因突出学生动手能力培养和实际操作训练,毕业生备受企业青睐。但由于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制约,技工教育出现了发展动力和活力不足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当务之急就是要更新观念,通过改革的方式消除政策障碍。

  近年来,我省一直大力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各级人社部门指导技工院校适应市场多元办学,内涵发展,形成了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普通技工学校多层次,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多形式的技工教育体系,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显著增强,为我省各条战线的建设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在实施学制教育的同时,技工院校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各类职业培训,成为与就业联系最紧密的办学实体。同时,技工院校办学层次也不断提升。各级人社部门积极争取各方支持,为技工院校争取中央及省财政资金累计达2.5亿元,使技工院校办学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技工院校基础能力不断增强。多所技工院校实施了国家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国家中职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

  根据振兴计划,我省将深化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要内容的技工教育培养模式改革,推动技工院校内涵、转型与特色发展。进一步扩大技工院校办学自主权,技工院校可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专业设置。逐步放开技工院校学制管理,深化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强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按照高等职业教育有关规定,规范技师学院管理。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视同大学专科学历,可报考相应的公务员职位,并纳入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范围。技工院校面向市场的技工教育培训,学费由学校按照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原则确定。通过扩大技工院校办学自主权、优化技工院校招生政策环境、加强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等措施,努力实现“三个提高”,即:提高技工院校办学水平、提高技工院校教学质量、提高社会对技工教育的支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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