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开展《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专题学习

22.12.2017  07:16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做出了全面规划和部署。为学习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近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开展了《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专题学习,并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再次进行详细解读。

会上,省站对《意见》的总体要求、坚决防范地方和部门不当干预、大力推进部门环境监测协作、严格规范排污单位监测行为、准确界定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责任、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加快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监管能力7方面19个条款进行了深入解读。对《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内容、特点进行了深刻领会,重点对与监测工作密切相关的“干预留痕和记录、责任追溯制度、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等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参会人员分别结合岗位实际及当前环境监测现状,对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展开了讨论。

通过专题学习,大家进一步提高了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的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抓好贯彻落实好《意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今后,省站将紧紧围绕《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监测系统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提高全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监测数据精准科学,为创新型生态安徽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