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改革 安徽再探新路

05.08.2016  11:07

  “坚持‘三农’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让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推进农业现代化,改革是关键。我省代表委员认为,安徽要以农村土地确权为抓手,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体制机制,为全国改革积累有益经验。

   安徽实践

  安徽是中国农村改革发源地,素有敢为人先的改革传统。近年来,我省农村综合改革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2014年,首批20个试点县(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和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9916元,比上年增长1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速涌现。据省农委统计,2014年我省已培育农民合作社国家示范社170个、省级示范社100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00个。截至去年10月,全省农民合作社达5.01万个,比上年底增加8300个;家庭农场1.58万个,增加8500个。在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下,农业经营组织化和规模化水平不断提高。截至去年9月底,全省土地流转面积3161.83万亩。其中,耕地2314.41万亩,比上年底增加302万亩,约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37.6%,提升5.4个百分点。(记者吴林红、黄永礼、聂扬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