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男子因“长得像明星”被多看一眼 竟持刀伤陌生人

12.12.2015  06:58

本是互不相识的陌生人,只因相互之间看了一眼发生口角,后持刀将人捅伤。2015年12月9日,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范某、王某故意伤害一案公开宣判,以其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2015年6月3日午夜,夏某、范某甲、孙某(以上三人另案处理)、范某、王某五人从淮南市谢家集区打的至淮南市八公山区某歌吧唱歌,直至次日凌晨,后到歌吧旁边一大排档吃饭。凌晨2时许,夏某与下夜班后同在该处吃饭的王某某发生口角。王某某问:“你看我干什么?”,夏某答:“我看你长得像明星。” 就因这简单的一句话,后夏某邀集范某、王某等人持啤酒瓶等物对王某某及与王某某同桌吃饭的孔某等四人进行殴打,双方打斗期间夏某持刀将孔某捅伤。孔某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孔某上腹部刀刺伤、失血性休克、肝脏破裂伴腹腔积血。经鉴定,孔某伤情为重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范某、王某伙同他人为寻求刺激、逞强耍横,随意殴打他人,并致人重伤二级的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范某、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李旭东 孟培培   记者 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