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获得安徽省“无传销城市”称号

03.06.2016  17:44

  5月26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公安厅、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四家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认定2015年度安徽省无传销城市的通报》,淮南市被认定为2015年度安徽省“无传销城市”。

  淮南市始终坚持“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采取“防打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了打、控、防、管、教“五位一体”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

  一是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努力构建打击传销防控体系。淮南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目标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之中,始终坚持地方党委、政府对打击传销工作的统一领导,提高了各相关部门对打击传销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居委会、村委会及工商所(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单位的作用,有效推进了打击传销工作的不断深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公安、工商为主,各方联合行动,发动群众参与,舆论积极推动”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了“属地管理”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市、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打击传销区域协作机制,防止传销人员此地被驱散、又在彼地聚集复燃。充分发挥110、12315等举报网络作用,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和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和完善处置传销突发事件预案,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形成部门互动、信息互通、层层明责的监管网络。

  二是层层推进,全面“创无”,努力挤压传销活动空间。制定《淮南市“无传销县区”认定办法》,把推进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作为重点,建立健全“十六个一”创建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反传销立体防范网络。全市242个行政社区,561个行政村已被命名为“无传销社区”和“无传销村”。同时,结合淮南实际,充分发挥“皖剑”等打传专项行动优势,加强对关键区域及环节防控。2015年,全市共立案查处涉嫌传销案件18起,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0处,教育遣散传销人员351人,并将传销人员名单录入全国传销人员信息库。

  三是拓展渠道、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打传氛围。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手机网等媒体,加大打传宣传力度。在全市所有行政社区和行政村发布打击传销公益广告、公布举报电话,多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刻揭露传销的社会危害性。积极在淮南师范学院、淮南联合大会、安徽理工大学等地开展反传销宣传进校园活动。2015年,共发放宣传材料7万余份,发送手机短信10万余条。

  通过“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淮南市充分发挥基层群众作用,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渗透力,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抵制传销的思想意识,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坚持露头就打,把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平安淮南”、“六城同创”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