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局痕迹化管理力促规范执法

21.05.2015  17:46

今年以来,淮南市局积极推行“痕迹化”监管模式,实现监管服务有章可循、责任追究有据可查、奖罚分明有据可依。 

一是审批认证“痕迹化”。通过建立行政审批及认证流程图,在网上公布申请的相关资料,实行一次性告知,在接收申请、认证材料时均要给企业回执单,承诺办结时间,在现场认证审核时,均要留有痕迹,并且要企业负责人签字认可,审批及认证办结以后,相关材料装订成册留档。 

二是日常监管“痕迹化”。要求监管执法人员每一次检查都要有文字记录、照片等,做到检查有方案、现场有笔录、发现问题有处理意见、处理事项有结果、检查笔录有签字,对企业资质证照、原料采购、生产、销售、进销货台账现场拍照取证,建立日常监管台账,客观、完整登记每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 

三是稽查办案“痕迹化”。要求执法办案人员从立案、调查、审核、告知和送达等重点环节,留下各种记录和图片,实施痕迹化管理,做到立案及时、取证确凿、审核严格、先行告知、送达到位,制定规范的行政执法流程,健全执法办案程序,做到有序监管、有据监督、有迹可寻。 

四是行政指导“痕迹化”。检查中对企业不规范行为实施行政指导的,其建议、警告、整改等行政指导文书,要留有痕迹归入相关档案,确保做到规范、合法。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督察、考核、查证提供有力的原始凭据。 

五是投诉举报“痕迹化”。对投诉或举报案件,健全相关文书,接报、处理人员现场处理或其他方式处理时要留有办理痕迹,使投诉举报案件有着落;对已经调解或依法查处的投诉或举报案件,应告知投诉或举报人(注明告知的方式),并由执法人员签字留下痕迹,使执法情况有据可查,为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为确保实施痕迹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该局成立了由局领导牵头的痕迹化管理工作督查小组,不定时的抽查相关科室和单位的痕迹化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同时,将痕迹化管理工作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痕迹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