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局全面推进“小餐饮”整治

22.05.2014  15:03

淮南市局按照“规范一批、许可一批、登记一批、整改一批”的方法,全面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改工作。 

规范一批。要求持证餐饮单位在店堂醒目位置悬挂《食品安全公示栏》、量化分级公示、控烟标识和食品安全相关制度,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符合要求且健康查体档案完备,室内环境整洁,防蝇与垃圾收集设施符合要求。对达不到标准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许可一批。无证经营餐饮单位,符合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墙体见瓷砖,厨房与就餐场所明显分隔,具备消毒柜等消毒保洁设备,有门帘、纱窗等防蝇防鼠设施,配备带盖垃圾桶等保证食品安全基本条件的,给予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准予许可。 

登记一批。对达不到餐饮服务许可标准,但选址符合要求,有固定经营场所,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符合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布局基本合理,有上下水,冷藏(冻)、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培训证明;落实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小餐饮业,实行备案登记。 

整改一批。对无证小餐饮经指导整改后,能够积极整改提高经营条件并符合基本要求的,及时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于暂不符合条件但可整改的,给予一定整改期限并组织复查,复查符合要求的,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一些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设施极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小餐饮,予以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