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大幅提高五保、孤儿保障标准

17.05.2016  17:34

      5月16日,淮南市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提高我市社会散居孤儿和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保障标准,其中,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增幅17%;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5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600元,增幅43%,使我市社会散居孤儿和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保障标准提标率再创新高,将进一步保障好两类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

      此次提标后,民政、财政部门将进一步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动态管理,继续通过“一卡(折)通”直接将保障资金打入保障对象个人账户,确保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孤儿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手中。

上报单位:淮南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陈善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