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出台《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

08.01.2016  16:51

12月29日,淮南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淮南市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该办法共包括六章十六条内容,明确了考核组织、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及应用,细化了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市政府建立粮食安全责任考核联席会议制度,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1月底前,对各县区上年度粮食安全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市政府审定后的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作为对各县区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