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淮南市主城区道路限行黄标车 限行区域及时段公布

11.06.2015  11:28

在前期中心城区对“黄标车”实施限行的基础上,淮南市进一步加大“限行”力度。6月初,淮南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限制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在主要城区道路行驶的通告》,《通告》将自7月1日起施行。

此前,淮南已在中心城区对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实行区域限行,本《通告》进一步扩大了限行区域,其中,田家庵区为:国庆路、泉山路、洞山路、广场南路、宾馆西路、宾馆路、林场路、淮河大道、和风街、洛河大道、民惠街、淮舜南路(含除国庆路、泉山路以外的上述道路)围成的区域。

大通区:朝阳东路(上曹路至淮舜路路段)、洞山东路(上曹路至淮舜路路段)、田大路(洞山路至朝阳路路段)、民主东路、民主南路、民主北路。

谢家集区:东西部第二通道以东(不包括东西部第二通道)、常山路以南(不包括常山路)、夏郢孜西路以北(不包括夏郢孜西路)、蔡新路以西(包括蔡新路)。

八公山区:蔡新路瓷器厂道口至八仙街路段。

潘集区:城区大别山路以东(不包括大别山路)、齐云山路以西(不包括齐云山路)、长江路以南(不包括长江路)、珠江路以北(包括珠江路)。

凤台县:南湖大道以东、永幸大道以南、淮滨大道以北、淮滨大道以西,包含(淮河路、凤城大道、淮滨大道、十里长街、农水路、学苑路、州来路、胶州路、明珠大道、体育西路、淮滨东路、淮滨西路、硖石路、中山路、望淮路、下蔡路、交通路)。

毛集实验区:光明大道全段。

限制行驶时段:每日7:00至20:00。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行驶的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据介绍,高污染排放机动车,指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包括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和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机动车排气污染已成为影响大气质量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是黄标车和无标车实际使用中普遍存在尾气超标现象,是造成PM2.5超标等问题的直接因素之一。淮南目前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除农用车和摩托车外,近20万辆的机动车一起在城区内跑的话,可想而知这个尾气污染会有多大,因此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已经刻不容缓。

对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实行限行,是环保倒逼的举措。加大高污染车辆淘汰力度,通过在城区道路分阶段对高污染车辆采取限制通行的管理措施,有序控制高污染车辆通行,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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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黄标车的认定是以尾气排放作为标准的,是指排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的稳定性差的车辆。黄标车和绿标车的设立是为了缓解市区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促进老旧 汽车 的淘汰。

根据车辆注册登记的车型型号和尾气排放环保检验合格情况,分为环保检验合格绿色标志和黄色标志两种,相应地简称为“绿标车”或“黄标车”,对尾气排放环保检验符合国Ⅰ标准及其以上的汽油车、符合国Ⅲ标准及其以上的柴油车,核发绿色环保标志,其余车辆核发黄色环保标志。

原标题:我市主城区道路对“黄标车”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