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向“一元游”等不合理低价游亮剑

27.12.2017  01:47

针对“零团负”“一元游”等“不合理低价游”宣传由“地上”转入“地下”、越来越隐蔽的状况,12月23日凌晨,市 旅游 、公安、工商、交通运输、物价等部门联合行动,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突击检查,向“不合理低价游”亮剑。

凌晨5时许,执法人员在洞山中路拦住了一辆正要发车的旅游大巴。该旅游大巴为河南车辆,从江西驶来,车上有驾驶员和工作人员若干,搭载数十名淮南游客,准备前往江西旅游。记者在宣传海报上看到:行程内容包括江南小九寨沟、净土宗发源地以及庐山五星温泉,全程赠送一早餐三正餐,价格却只需要每人一元钱。针对“一元游”虚假宣传,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查处,游客已部分退团。

“‘零团负’‘一元游’等超低旅游产品,看似‘划算’,背后存在很多隐患。”市旅游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国家旅游局印发的《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即被认定为“不合理低价”。一些“不合理低价游”行程包含多个 购物 店,要求游客进店购物增加消费,最重要的是,许多只宣传“不合理低价游”的旅行社是无证、无照经营,一旦发生意外,游客的合法权益将无法保证。

据悉,目前我市共有在册旅行社65家,今年以来旅行社门市部激增至450余家,旅游市场监管难度进一步加大。为进一步提升旅游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游客权益等突出问题,近期,市旅游局联合市公安、工商、交通运输、物价等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旅行社业务或者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导游(领队)的行为;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旅游经营者发布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以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的行为;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行为;导游领队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向旅游者索取小费,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边境旅游活动的行为,旅行社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行为等。在联合执法行动中,严格查处了2起违法违规经营行为,2家旅行社共被处罚金14000元,形成了震慑效应,净化了旅游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