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淮南交通系统窝案:上级监管哪儿去了?

30.03.2015  11:16

  3月17日,央视《新闻直播间》专题报道了淮南市交通系统窝案。这起涉案28人,涉案金额高达2700多万元的“塌方式”腐败大案让社会舆论为之震惊。

  透视该案,内外监管失效致使“一把手”权力寻租无惧,窝案频频发生。抑制权力任性“之手”,还需公开整个权力运行清单,接受全社会和媒体的强力监督。

   借监管审核权疯狂敛财

  据央视报道,淮南交通系统腐败窝案涉案28人中,2名为处级干部、12名为科级干部。其中,淮南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从处长到办公室主任、运政服务中心负责人、财务科科长等多个处室负责人被“一锅端”。

  在这起案件中,淮南市运管处处长葛怀虎等人可谓生财有道,通过权力寻租,不仅自己赚的盆满钵满,还拉拢班子成员共同分赃。

  手段一:葛怀虎利用运管处监管权力把全市的营运车辆检测业务全部指定给淮田公司进行检测。没有经过淮田公司检测的营运车辆年检时将不予年检。

  经查明,淮南市运管处自2005年9月至2011年年底,共从淮田公司收受600多万元,构成单位受贿罪。葛怀虎个人先后三次从淮田公司负责人李某处索要现金共计80多万元。

  手段二:按照上级规定,淮南市规定“两客一危”车辆需强制安装GPS定位系统。葛怀虎通过运作将安装服务公司法人代表换成运管处“自己人”巨某,以“捆绑收费”的方式,要求2万名车主年审必须先交GPS服务费(每年840元)。经查明,2009年至2013年,葛怀虎累计获取服务费600余万元。

  淮南市交通系统行贿受贿窝案涉及客运、货运、公交、维修、驾校培训、出租车等行业。日前,淮南市运管处原处长葛怀虎因受贿、单位受贿、滥用职权三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聪明人”为何堕落?

  葛怀虎在关押期间写了一份长达14页,深刻剖析淮南公路运输管理部门职务犯罪的万言书。葛怀虎称自己因一念之差,自我放松了警惕,开始走向贪腐之路。

  “他是从教师一步步干到县级单位一把手。葛怀虎步入政界后,凭借个人能力,仕途曾一帆风顺。然而,世事难料,就因为工作中的一次挫折,他的人生轨道发生了偏离。”淮南市检察院一位办案人员透露,几年前,葛怀虎曾竞选淮南市信访局局长,结果没有选上,“他说从那次后,他因年龄问题,官只能当到县级干部了,不如搞点钱吧,搞点实惠的。”

  葛怀虎在同事眼里是一位聪明、能干、人缘好的领导。然而,这位“聪明人”为何如此堕落?除了自身约束不够外,显然与外界和上级监督不力有很大关系。

  从2005年到2013年长达8年时间,淮南市运管处犹如独立王国,处长葛怀虎将权力寻租发挥到极致却无人监督。2万车主被迫多年接受各种不合理的检测和安装服务费用,难道就无人举报?若有举报,为何没有调查?私设小金库存在多年,上级部门为何没有发现?舆论称,惩处葛怀虎等人的同时,还需认真倒查监管漏洞,追究相关部门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通过“晒权力”进行有效约束

  除淮南市运管处窝案外,近年来,安徽查处的陈良纲案、方西屏案、张苏洲案、晏金星案、毋保良案等都是“一把手”腐败大案、窝案。“大权一把抓,用人一言堂,开支一支笔”,坊间常常这样形容一把手的权力。与大权在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往往流于形式,如何破解这一矛盾,是反腐败斗争要啃的“硬骨头”。

  去年以来,安徽大力推行权力、责任和涉企收费“三个清单”制度,做到权力与责任一一对应,实行“一把手”不再直接分管人、财、物、项目等具体事务制度和“末位表态制”的改革,不仅厘清了权责边界,也对权力运行形成硬约束。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认为,对“一把手”限权,还必须要做到权力的阳光化,即要“晒权力”:让大家知道“一把手”有什么权力、没有什么权力,以及怎么更好地限制权力。关键是得到群众和媒体的有效制约,否则,约束作用仍会打折扣。

  《人民日报》评论则认为,“一把手”将人财物等重要权力交由副职分管的同时,还要强化对副职的监督检查,使分解的权力得到有效制约,而不能放任自流、不管不问,任由腐败下沉。

  (选自3月26日《网络舆情(安徽版)》内参第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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