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东方煤矿爆炸2人遇难 曾两次未执行停产通知

20.08.2014  11:12
核心提示: 记者采访了解到,东方煤矿为民营煤矿,核定生产能力9万吨/年,证照齐全,瓦斯等级为瓦斯矿井。6月30日和7月1日,淮南市政府曾先后两次下达汛期停产通知,要求全市地方煤矿立即停止生产,该矿未执行市政府指令。

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东方煤矿19日发生一起井下爆炸事故。其中12人安全升井,27人被困井下。

记者从煤矿爆炸事故现场指挥部了解到,8月19日3时58分,东方煤矿井下发生一起爆炸事故,经初步核实,事故地点位于-520米C13采掘工作面,该矿当班入井人数39人。

19日夜里,现场抢险指挥部下达搜救命令,对被困的第三部皮带机先行搜救,19日晚上11点左右在-395米以下13米处发现该司机已经遇难,在-504米平巷发现1人已经遇难,两位遇难者均已于今天凌晨由医护人员护送上井,其他被困人员正在搜救中。

记者采访了解到,东方煤矿为民营煤矿,核定生产能力9万吨/年,证照齐全,瓦斯等级为瓦斯矿井。6月30日和7月1日,淮南市政府曾先后两次下达汛期停产通知,要求全市地方煤矿立即停止生产,该矿未执行市政府指令。

据悉,事故发生后,安徽省政府副省长杨振超已赶赴现场指导救援。

目前,省、市政府已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全力组织施救。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程士华、姜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