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检方回应约见“办‘错案’检察官”:适时公布真相

09.12.2014  01:42

去年底,淮北市退休检察官孟宪君进京向最高检举报8年前曾办错案,该事件在网上炒的沸沸扬扬,安徽省高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并在上个月再次开庭审理。近日,媒体再次爆料称宪法日当天孟宪君被检察机关“约谈”,疑遭报复。

12月7日,淮北市检察院就“约谈”作出公开回应:孟宪君向媒体反映的情况,与检方掌握的真实情况有出入。为此,淮北市检察院于12月4日就有关情况与孟宪君进行了沟通,并与他交换了几点看法,并将在适当时候公布有关事实真相。

检方回应:就有关情况向当事人沟通

针对网上持续发酵的“被约谈”一事,12月7日,淮北市检察院公开作出回应:孟宪君向媒体反映的情况,与检方掌握的真实情况有出入。为此于12月4日就有关情况与孟宪君进行了沟通,并与他交换了几点看法,并将在适当时候公布有关事实真相。(本网记者黄娜娜)

回应全文如下:

自去年淮北市相山区检察院退休检察官孟宪君举报自己办错案以来,检察机关一直高度重视,一方面认真依法复查案件,另一方面多次找孟宪君本人了解核实有关情况。近日,有关媒体就此案再次进行采访报道,引发社会关注。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孟宪君向媒体反映的一些情况,与我们了解掌握的真实情况不相一致。为此,我院于12月4日就有关情况与孟宪君进行了沟通,并与他交换了以下几点看法:

1、作为一名退休检察官,在依法依纪的前提下,有权通过正当途径反映办案中的问题,也可以帮助申诉人依法申诉,对此我们表示欢迎。

2、作为原案承办人,希望孟宪君接受采访时能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反映办案全过程,不能误导舆论,影响审判。

3、关于保密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保密局的规定,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情况、各委员在案件讨论时发表的具体意见属于涉密事项,即使案件办理完毕也不得擅自公开。这是为保证检委会委员在讨论案件中能够自主、真实发表意见的基本制度保障。鉴于孟宪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不仅多次谈到检委会委员在讨论案件时的具体意见,而且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出于对孟宪君同志负责的态度,我们在谈话时就有关涉密规定向他作了解释和说明。

我们十分感谢媒体、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和检察机关所办案件的关注和监督,也欢迎社会各界继续关注和监督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我们会在适当时候公布有关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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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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