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级守重企业公示工作正式启动

08.02.2017  16:31

  从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淮北市工商局将开展2015-2016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凡开业满3年具有一定规模、效益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均可于2月底前到辖内县(区)市场监管局提请申报。对高新技术企业、现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代服务业、获得驰著名商标企业以及重点骨干企业,予以优先培育,重点推荐。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二年公示一次,是企业自愿参加、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合同信用信息等进行记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的行政指导活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守合同重信用”是企业参与市场活动的“金字招牌”,企业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后,有利于提高企业诚信度,树立企业诚信形象,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并可在工程招、投标及融资贷款方面享受一系列优先和优惠政策。

  县(区)市场监管局对初审无异议的申报企业,推荐上报市工商局,经市工商局公示无异议后,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颁发牌匾、证书,并予以公布。被授予“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企业,工商部门在为提供年报、商标注册、抵押登记便利服务的基础上,还将探索更为有效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激励机制,不断丰富活动内容、提升活动的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

  同时,工商部门注意加强对申报推荐“守合同重信用”认定公示企业的动态监管。对社会公众举报、日常监管发现申报推荐企业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合同失信行为等问题,及时予以核实,经核实存在严重失信的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撤销其认定公示资格并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