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立即部署粉尘防爆安全监管工作

10.07.2015  13:03

      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粉尘爆炸事故发生,根据《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的通知》(皖安办明电〔2015〕19号)要求,淮北市安委会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部署粉尘防爆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迅速传达上级精神。立即下发通知,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时刻保持高度警醒,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按照“党政同责”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排查隐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二是立即开展涉尘企业安全检查。加强对涉尘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检查制度、员工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培训和通风、除尘、防火、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以及防尘口罩、防静电服、劳保用品、企业粉尘作业场所现场管理、应急预案、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要求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群众自发聚集活动和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活动举办审批、消防安全、器材、安全检查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切实加强涉尘作业安全监管和隐患治理。要求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和督导,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落实整改资金。市安办将成立督查组对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四是加大涉爆粉尘企业安全执法力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大对涉尘企业的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法违法企业,治理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提升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同时要求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书面报送至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 郑敬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