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政府出台《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

05.01.2016  18:40

    12月29日,淮北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及《淮北市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会议决定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全面建立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下的市、县(区)长责任制度,进一步夯实各级政府的粮食安全责任,积极构建淮北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会议强调,粮食安全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石,县区及相关部门要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对照相关考核标准,抓好粮食生产、储备、流通等关键环节,力争在全省考核中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