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出台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意见

16.08.2017  20:2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重要讲话精神的要求,切实加大全市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发挥淮北市大运河文化、汉文化、红色文化等文化资源优势,推进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建设,近日,淮北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文物保护机制,濉溪县、三区人民政府每年对本行政区域的文物保存状况进行一次检查评估;要加强文物保护机构建设,完善文物保护机制,明确相关机构承担文物保护管理职能;文物行业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专业水平明显提高;文物安全执法督察能力进一步提升,执法力量得到加强,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基本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格局。

意见》强调要做好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积极开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推进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切实做好柳孜运河遗址的本体保护和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建设柳孜运河遗址博物馆和柳孜运河遗址考古文化公园;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实施近现代重要史迹与当代遗产保护利用工程,重点做好文昌宫淮海战役总前委旧址、小李家淮海战役总前委旧址、淮海战役双堆战役遗址、小朱庄战场旧址、渠沟大屠杀公墓保护维修和展示利用工作;推进大遗址保护工作,组织开展临涣古城墙、石山孜遗址保护及展示工程。

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博物馆事业发展,促进全市博物馆数量增长及质量提升,推进口子酒文化博物馆、柳孜运河遗址博物馆、濉溪县民俗文化博物馆建设。完善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精心组织具有淮北地域特色的展览项目,讲好“淮北故事”,有力宣传淮北文化品牌。博物馆事业应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中发挥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