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淮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0人 7月21日开始报名

12.07.2016  12:08

为做好我市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淮北市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详见岗位简章)。其中: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属应历届高校毕业生的应聘者,均聘用在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上。原在岗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并已聘用兑现工资待遇的应聘者,按照招聘单位聘用方案,在相应岗位有空余的情况下,经单位同意,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相应空余岗位的,均聘用到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上。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章);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章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六)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其他

原标题:2016年淮北市事业单位下半年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