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中院登记立案第一天

06.05.2015  17:04
 

  安徽法院网讯        5月4日是全国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首个工作日。淮北中院诉讼服务中心秩序井然,各个岗位的法官认真接待着每一位群众。该院党组书纪、院长朱兆法亲自到诉讼服务中心现场指导立案登记工作。

  “法官同志,我是来立案的,我看了新闻说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特地等到今天才来的……”一位老大爷对行政立案的法官说着。负责行政立案的张法官向老大爷了解着具体情况并迅速进行了立案登记。

  “法官同志,你看看我这个案子,相山区法院和你们中院都判了,可我不服气,我是来登记立案的,我要再告……”又来了一位老大爷,伤心地讲述着自己的诉求。经值班领导王法官询问,原来老大爷已经打过官司了,这次是来申请再审的。“大爷,您的案件不属于立案登记的范围,我们法院只对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您的案子属于申请再审的案件,请到我们的申诉、申请再审窗口办理。”王法官耐心地向老大爷解释道。

  “张女士,您提供的材料还不够齐全,这里少了被告的详细住址,还有……”负责民事立案的李法官向前来立案的张女士说道,“这份是立案庭接受诉讼材料凭证,对您已经提交的诉讼材料,我们已经进行了接收。这是我们的补正诉状材料通知书,这上面列出了您缺少的诉讼材料,请您在七日之内将缺少的材料补齐……

  为保证立案登记制顺利实施,淮北中院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扎实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认真学习《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精神,确保每名立案工作人员全面掌握立案登记的范围、条件和流程,强化立案应对能力。印制“立案登记制”宣传材料,重新制定材料收转凭据、诉讼文书样式、诉讼指南、一次性全面告知书等诉讼材料及文书格式,方便当事人诉讼。组成应急处置小组,选派各审判庭骨干人员,为当事人现场答疑。建立健全配套措施,完善繁简分流、诉前调解、小额速裁工作机制,促进纠纷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高效解决。开通与省高院、该市各基层法院联网的三级法院视频系统,与上、下级法院实现即时沟通、监督和指导,确保立案登记制真正落到实处。

  5月4日当天,淮北市两级法院共登记立案80件,其中民商事案件62件,行政案件3件,国家赔偿案件1件,申请执行案件1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