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男子告淘宝要给7998差评 被告提管辖权异议被驳回

16.03.2016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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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 www.ahwang.cn )讯  去年11 月,本报《达人告淘宝,要打7998 个差评》一文报道了省城“木大先生”在“双11”时抢到了促销旅游产品,最后无法成行,并把卖家和淘宝网告上法庭一事。昨日,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了解到,卖家提起管辖权异议,不过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2014 年11 月,木大先生在淘宝网“上海不夜城国旅专卖店”抢了两份“多地出发——澳大利亚、新西兰自由行往返机票天数随意搭配”的产品,每份售价3999 元。木大先生当天支付了798 元定金,并在11 月11 日当天一早,支付了全款7998元。

可随后的一年里,木大先生多次申请出行订购机票,可旅行社均以“无法订购机票”进行回绝。木大先生说,自己去航空公司查询,均有票可售。

为了能成功旅行,木大先生愿意加价购买直航机票,可卖家也置之不理。气愤不已的木大先生向包河区法院提起诉讼,将卖家和淘宝网告上法庭。在开庭前一日,被告之一“上海不夜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提起管辖权异议,而另一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没有异议。

包河区法院驳回卖家诉求后,卖家以《天猫服务协议》中规定“以天猫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为依据,上诉至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中院审理认为,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也就是说,原告木大先生的住所地为本案合同履行地。最后,合肥中院对卖家的管辖异议进行驳回,原审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并判该案中天猫格式合同无效。

丁雷 新安晚报 安徽网 记者 郭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