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药监局发布消费警示 预防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

04.04.2018  23:04

随着 天气 慢慢转暖,4-6月是蘑菇中毒高发季节,严重者甚至危及生命。为提高公众对野生蘑菇的中毒防范意识,4月4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要高度警惕,千万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蘑菇,确保不发生中毒事件。

毒蘑菇可致人死亡

据了解,毒蘑菇又称毒蕈,常见的可致人死亡的至少有10余种,如褐鳞小伞、肉褐鳞小伞、白毒伞、褐柄白毒伞、毒伞、残托斑毒伞、毒粉褶蕈、秋生盔孢伞、包脚黑褶伞、鹿花蕈、鹅膏菌毒蘑菇等,毒蘑菇多生长在潮湿低洼、湿度大、阴凉的地方,外观与可食用蘑菇非常相似,不易区别。毒蘑菇所含毒素非常复杂,中毒的临床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严重者可死亡,目前,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

常规鉴别方法并不可靠

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需要专业机构和人员帮助,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民间流传着一些识别方法经证明并不可靠,如:鲜艳的蘑菇都是有毒的;可食用的无毒蘑菇多生长在清洁的草地或松树、栎树上;毒蘑菇往往有鳞片、黏液;毒蘑菇虫蚁不食;毒蘑菇与银器、大蒜、大米或灯芯草同煮可致后者变色;毒蘑菇经高温烹煮或与大蒜同煮后可去毒。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蘑菇,以免发生意外,危害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

食品经营者要加强管理

食药部门提醒,各类餐馆、食堂、 旅游 景区饭店、农家乐等各类餐饮单位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进货渠道要正规,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

发生中毒要及时处置

另外,消费者在家食用或在外就餐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疑似中毒或中毒症状,要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同时应尽快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同时还应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餐饮单位一旦发生毒蘑菇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时拨打12331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石跃新 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