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召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十七次办公会议暨2017年“3.15”活动组委会会议

06.03.2017  17:01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月2日上午,芜湖市政府召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十七次办公会议暨2017年“3.15”活动组委会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黄锦超主持,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曹德伟以及市消保委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消保委主任韩卫民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等人选变更事宜,宣传了2017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听取了市消保委2016年度工作报告、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以及2017年度工作计划和“3.15”系列活动实施意见,与会人员围绕“3.15”活动安排进行了认真讨论,并结合本单位职能和任务分工先后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今年“3.15”活动安排细致,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契合主题,将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认真抓好落实,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会上,刚刚当选的曹德伟常务副主任对各成员单位一直以来给予消保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消费维权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需要发动社会各方力量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市消保委将充分发挥协调、组织、联络作用,加快消费维权一体化建设,积极推动形成消费维权合力,努力构建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消费者参与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消保委主任韩卫民指出,过去的一年,市消保委结合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实际,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在消费教育引导、强化社会监督、指导科学消费、化解消费纠纷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认可。韩卫民副主任就做好2017年消费维权工作强调要适应新常态,找准新定位,履行新职责,他同时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一是准确定位,勇于担负历史使命。二是全面履责,突出消费维权主业。三是团结协作,共同维护社会诚信。四是强基固本,努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