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举报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可获奖励

22.01.2015  09:22

  安徽广播网1月22日消息(记者:钱瑶) 记者昨天(1月21日)从省食药监管局了解到,消费者只要在市场上发现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就可以立即投诉举报,最高可获得20万元奖励。

  根据省食药监局发布的《关于鼓励举报食品经营违法行为的公告》,无论是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企业员工,还是媒体记者或者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可以通过12331向食药监管部门举报。省食药监局新闻发言人孙斌园说,“举报内容包括,经营农药兽药残留、腐败变质食品,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肉类,经营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经营没有标签或者过期食品、篡改生产日期的食品,这些都是违法的。就算你批发、采购那些没有合法来源的食品也被界定为违法行为。

  省食药监局承诺,举报情况经查实的将根据涉案金额予以奖励,并保护举报者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