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23.06.2015  18:32
   中国绿色时报6月23日报道(记者 何晓玲  通讯员  谢力)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这是除针对松材线虫病防治以外,浙江省政府首次出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专项意见。
  《意见》立足浙江实际,围绕“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总体部署,提出若干建设性、有特色、可操作、可落实的任务措施,为实现主要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
  ——推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测报员体系。《意见》规定,每个乡镇至少确定1名技术人员负责病虫情监测,每个村至少确定1名兼职病虫情测报员,每1万亩林地落实1名护林员负责病虫情监测。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参与,提高预警监测效率和覆盖面。
  ——首次提出省内调运林业检疫植物及其制品实行目录管理。《意见》明确,目录由省林业厅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制定、调整和公布。重点做好检疫性、补充检疫性和危险性有害生物寄主植物及其产品在调出疫情发生区之前的检疫。未列入检疫目录的林业植物及其制品,不再办理《植物检疫证书》。
  ——以林相改造等措施变被动治理为主动防御。结合森林抚育、珍贵树种进万村、彩色健康景观森林建设等林业重要工程,以交通主干道两侧、景区周围、城镇周边、松材线虫病发生区前沿为重点,加快林相改造步伐,大力发展珍贵、彩色树种,改善树种结构,促进森林健康。优先选用乡土树种和抗性较强品种,营造混交林,增强森林抵御有害生物侵害的能力。
  ——推行社会化防治实施政府购买防治服务。对检疫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和公益林病虫害的防治,推行政府向社会化防治组织购买病虫害除治、监测调查等服务;委托中介机构实施产地检疫技术服务;支持专业化防治组织开展统防统治服务。
  《意见》强调,各级政府要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完成情况列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监测预报、植物检疫、疫情除治和基层测报站(点)建设等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增加资金投入。针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需求,加大力度支持防治技术研究和产学研协同攻关。建立健全联防联治机制,相邻地区、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开展疫情信息通报和会商,联合开展执法检查、防治作业等。加强防灾减灾教育宣传和科普工作,提高群众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的意识和技能水平,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