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餐饮洗浴洗车等服务业或不得私自打井取水

14.07.2015  11:36

“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的区域内,禁止新建地下水取水井用于餐饮、洗浴、洗车等服务业和小区、单位集中供水。”昨天上午的省人大常委会上,《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草案)》提请审议,今后,在城市公共供水区域,打井取水用于餐饮洗浴、洗车等服务业及小区供水,或将被禁止。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潘法律介绍,草案修改二稿中明确要求,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的区域内,禁止新建地下水取水井用于餐饮、洗浴、洗车等服务业和小区、单位集中供水等。

“依照我省水资源空间分布特点,有针对性地规定节约用水措施,对于提高水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是有必要的。”潘法律说。

根据草案,皖北平原地区应当限制高耗水产业发展,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标准,加强污水、采矿排水再生利用;对地下水超采地区,应当制定综合治理措施,控制开采量,逐步实现采补平衡;江淮丘陵地区应当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合理配置水资源,推进优水优用;加快灌区节水改造,推广使用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和旱作农业技术。

此外,大别山区、皖南山区、其他易旱地区中的极度缺水的地方,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节水措施,加大扶持力度,调整种植结构,因地制宜兴建集水、蓄水、节水工程。(记者 刘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