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准妈妈打伤人 泾县法院进行“圆桌模式”庭审教育

24.07.2014  17:26
 

  为深入贯彻“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刑事政策,彰显司法关怀,7月21日,泾县法院在第二法庭对一起90后准妈妈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最后,法官将王某某带至圆桌审判庭进行了庭审教育。

  王某某系90后,年轻冲动、涉世未深。2013年4月3日,王某某因与被害人发生口角,进而进行揪打,致被害人头面部受伤。经鉴定,被害人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事发后,王某某也感到非常的后悔,但因自己已有身孕,便由自己的母亲一直在医院照顾被害人,并支付了医药费1.13万余元,取得了谅解。

  庭审教育中,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一起,以长辈身份语重心长的告诫王某某要深刻认识这次事件中自己的错误,接受教训。法官也希望如今成为母亲的王某某,日后遇事要冷静,要遵纪守法。王某某最后表示,今后一定好好改造,为自己的孩子树立好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