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法院实行委托基层组织送达显成效

17.08.2015  19:02
 

  安徽法院网讯  2012年以来,泾县人民法院大胆创新送达工作机制,利用乡镇建立的乡、村、组、户全方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治网络信息灵、反应快、人事熟的优势,首创委托基层组织送达,有力缓解“送达难”,送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2年以来,共委托送达案件849件1088人次,占该院直接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等送达总件数的19.13%、总人次的17.23%。

  制定实施意见,试行委托送达。2012年,该院制定了《关于委托乡镇组织送达法律文书的实施意见(试行)》,首创委托乡镇基层组织送达。该意见规定了委托基层组织送达法律文书的总体要求、范围等。意见要求,需要委托送达的法律文书,由法院出具《委托送达函》,并附需要送达的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提供当事人的住所地、联系电话,说明与送达相关的注意事项。基层组织送达法律文书必须由乡镇司法工作人员或村委会干部二人以上进行,送达人员应在送达后在送达回证“送达人”一栏签字。

  加强教育培训,促进纠纷化解。加大对基层组织人员教育培训,培训内容涉及送达技巧、法律知识、调解方法等,提高基层组织送达人员综合素养,让他们在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熟悉情况、了解纠纷起因的优势基础上,进一步在送达的同时,与当事人更好地沟通交流,并通过法律宣讲和说服教育,及时化解诉讼双方对立情绪,在提高送达效率同时,也为法院调解打下良好基础。2013年,该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3.61%,位居全市法院第一,高出全市法院平均值15.83个百分点。2014年,案件调撤率达65%,高出全市法院平均数8.72个百分点。试行委托基层组织送达以来,在送达时由基层组织人员现场自行化解纠纷54件。

  拓展送达范围,健全防控网络。委托基层组织送达试点由最初的1个乡镇,扩展到现在6个乡镇,有利于基层组织在第一时间掌握辖区内涉诉纠纷情况,加强对纠纷的防控和调处。依托该院2014年起在部分乡镇、村建立的“便民诉讼服务站”和“便民诉讼服务点”开展委托基层组织送达工作,将送达、人民调解等多项工作结合起来,化解基层基础矛盾,减轻群众出行负担,逐步由单一委托基层组织送达工作向建立城乡居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