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法院“四个抓手”提升执法办案实效
安徽法院网讯 泾县法院全力贯彻上级法院组织召开的执法办案推进会会议精神,聚焦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抓住制约审判质效的重点问题,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今年1-10月共审结各类案件2808件,同比上升11.52%,较去年同期有明显提高,一审服判息诉率93.5%。
加强学习教育,提升专业技能。拓宽学习内容,注重法官政治理论知识学习的同时,狠抓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网络技术的学习,提高一线法官的业务水平和信息化运用的能力。创新学习方法,积极选派法官参与法律教育培训,利用该院每周五下午的集中政治学习等时间,安排有经验的法官给全院干警就案例分析和法律法规运用进行授课等。另外,要求干警结合实际情况,通过网络、报刊等进行自学,提升全院干警的能力素质。
多元化解矛盾,减少案件数量。规范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根据广大群众的司法需求开展各类司法服务。通过诉讼服务中心、便民诉讼服务站(点)、诉调对接工作站、人民调解室等为人民群众化解矛盾,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的联动机制,民事案件调撤率为55%;通过司法确认、小额速裁、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490余件,有效减少进入法院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灵活整合审判资源,通过立案庭的引导分流,使法官办案数量和案件类型在各庭室得到合理的配置,将业务骨干和年轻干警充实到审判一线,缓解、平均法官办案压力。
健全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依托案件审判管理系统,实现所有流程网上运行,明确审判系统各节点的主体责任。加强立、审、执、监四大环节的衔接配合,审判管理部门及时跟踪分析审执工作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议。提高审执人员的审限意识和均衡结案意识,做好系统信息录入,避免案件延期和超审限。案件宣判后,加强判后答疑工作。对于恢复执行案件由执行庭查询后,立案庭才予以立案,避免执行积案。
加强评查检查,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审判质效“周提示、月通报、季分析”监控管理机制,定期进行数据核查,并注意征求、收集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全面掌握审判质效指标运行态势。认真开展“两评查”,坚持每月进行案件质量评查,从实体、程序、文书制作、卷宗装订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常态化检查,增强审判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避免办案瑕疵;继续开展“庭审亲历”、庭审评查活动等,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及时向县委、人大汇报法院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和群众视察法院工作、观摩庭审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主动公开法院工作,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