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泾县市场监管局多举措开展“红盾护农”行动

29.03.2016  11:41

  目前,正是春耕时节,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近日,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六项举措启动红盾护农保春耕“春雷行动”。

  一是加强舆论宣传。加大农业科普知识、农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农资消费维权常识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提升广大农民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增强农资经营者的法治观念和自律意识。

  二是严把市场准入。采取综合业务系统查询和实地巡访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清查辖区内农资经营主体,做到户口台帐全、经营情况清、信用等级明、巡查记录实,从进货、仓储、销售全程进行监管,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取缔。

  三是完善溯源机制。以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农资商品为重点,通过约谈、告诫、责令整改等形式,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确保农资商品来路明、去向清,问题可控,责任可追,严厉打击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和标识不清、虚假宣传、“傍名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同时,推动农资经营企业引入物联网技术,引导其加快质量全程可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农资产品可识别、状态可记录、信息可查询、去向可追踪的目标,不断完善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努力从“依靠人力事中、事后打假”向“依靠科技事前防假”转变。

  四是助推诚信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引导市场主体充分认识信用状况对自身发展的关键作用,使农资经营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通过信用约束和行政处罚联动,构建以经营者自律和推进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为重点的农资市场监管信用体系。

  五是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完善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等方面的配合,形成打击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的合力。同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实现社会共同监管,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

  六是畅通诉求渠道。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效用,受理、查处农资消费的纠纷、案件,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曝光典型案件,为农业生产、农村发展服务和农民增收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