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局五举措切实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
10.11.2015 09:59
本文来源: 统计局
为贯彻落实省统计局《安徽省乡级统计工作规范》座谈会议精神,泾县统计局在认真学习传达、领会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积极采取五项措施,切实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
一是严格实行统计人员准入制度。所有乡镇(开发区)统计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实行持证上岗。
二是严格执行首席统计员制度。首席统计员必须专职从事统计工作,同时任统计站站长。实行首席统计员聘任制,高配副科级的首席统计员聘期为五年,未高配副科级的首席统计员聘期为三年,已过聘任期限且仍在首席统计员岗位上的,县局将重新聘任。
三是明确规定统计人员职数。根据工作需要,各乡镇(开发区)配备相应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并符合“泾发〔2012〕19号”文件规定的职数要求。
四是建立健全基层统计制度。进一步完善乡镇(开发区)统计人员变动备案和交接制度,各乡镇(开发区)在进行统计人员调整时,须事先与县统计部门沟通后方可调整。
五是从严管理统计工作补贴发放。对于乡镇(开发区)未按规定配备统计人员的,或调整统计人员未事先与县统计部门沟通的,县统计局在经过核实后,相应扣减或不予发放统计工作补贴,并列入对乡镇(开发区)统计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本文来源: 统计局
10.11.2015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