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泾县人大常委会督办县人代会议案

12.11.2014  19:02

  10月中旬,踏访青弋江城区入口段,很远就可以看到一台挖掘机在河中央作业,原来这是泾县河道采砂整治关闭的第一家砂场——金桥砂场后正在进行的河道生态修复工程。阳光下,波光粼粼的水面与不远处的青山,相映成景。旁观群众高兴地说:“以前,我们这儿都没消停过,整天乱轰轰地,河道给挖坏了,拉砂的车把路都轧毁了。现在好了,感谢人大、感谢人大代表的积极呼吁,为我们办了件大好事呵!”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所闻,你很难相信7个多月前这里还是当地非法采砂的重灾区——采砂机械布满河滩;采砂弃石乱倒积成山,污浊河水;超载的运砂车辆穿梭不息,尘土飞扬……     

提议案 直指河道非法采沙

        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用砂需求量的不断加大,一些人受经济利益驱动,专门从事挖砂卖砂,非法采砂现象突出,在泾县大大小小的河道中,采砂机日夜不息。河床遭到严重破坏,青弋江、徽水主要河道满目疮痍,破坏尤为严重。作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一些道路桥梁也因砂车严重超载受到很大程度地损坏,给防汛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各砂场之间因利益纠纷,械斗群殴不断,形成治安乱点,群众信访群访事件时有发生,以致形成了“老板发财、百姓遭殃、政府买单”的被动局面,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这也引起了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
      在2014年元月召开的县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黄村镇代表团张英才代表联合9名县人大代表,向大会提出了“关于加大河道采沙治理力度的议事原案”。该议事原案指出,近年来由于管理力度不够,违规采砂活动仍然屡禁不绝,弃石乱堆无序,运砂车辆超载超限问题屡治屡现,严重破坏了河道、乡村公路和生态环境,影响了防洪能力,造成水土流失,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生活和财产安全,并提出四点建设性建议: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砂石运输车辆超载超限的处罚力度;县水利部门要加强长效管理,严格执行《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打击一切非法采砂的违法行为,确保工作到位;规范砂场作业,要在疏通河道的同时,将弃石用于河道两边的护岸。大会主席团高度关注,经过热烈讨论最后达成一致共识,这份沉甸甸的议案紧盯河道非法采砂这个热点难点,积极回应了群众高度关切,质量高,遂将其列为大会惟一的议案。2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与政府联合召开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将该议案交由县政府研究处理。 

      督议案 人大打出“组合拳”

      代表关心的、群众关注的,就是人大要着力解决的。县人大常委会为督促县政府将大会议案落到实处,使代表反映的问题能够真正得到解决,决定下硬茬,打出监督的“组合拳”,紧盯不舍,确保代表议案不白提。
      3月份,该议案被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列为常委会主任亲自牵头重点督办的议案,并确定由常委会各相关委室具体跟踪督办。6月12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全体组成人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全县砂石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在实地视察泾川镇晏公采石场及云岭镇兄弟砂场等地后,听取了县水务局关于河道采砂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并围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了讨论。视察结束后,贾承根委员深有感触地说:“真是不到现场不知道,一到现场吓一跳。许多的河道被挖得千疮百孔,许多的道路被车辆碾压得破烂不堪,许多的河堤严重受损,人大再不盯住这个问题进行监督,就无法面对群众了。”在7月30日召开的常委会对《政府工作报告》“年中问进度”专题询问会上,贾承根委员针对前期参加视察调研时掌握的第一手材料,就河道采砂中涉及未到期砂场如何处理、下一步如何划定可采区及禁采区、未到期砂场如果位于将来划定的禁采区怎么办等方面,毫不客气地向县水务局长连续抛出三个问题,直奔主题,直击要害,问出了代表心声。县水务局局长结合整治现状回应了群众关切。7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左银海率县政府及水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深入黄村镇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并对大会议案办理情况进行了重点督办,通过听汇报、座谈交流,左银海在充分肯定议案办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后指出,县委、县政府将河道采砂整治连同矿山整治、查违拆违、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一并列为2014年全县15项重点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显示其决心和魄力。随着整治工作的开展,违法采砂的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相关制度的雏形正逐步形成。对于进一步办好大会议案,左银海对随行的政府及承办部门负责人提出三点建议: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依法整治工作的信心,一鼓作气,在难中推进;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巩固依法整治的成果,切实解决好砂场弃石清理、农民建房用砂需求等整治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建起河道采砂管理的长效机制;要求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在沙场整治重点工作中继续发挥主体作用,以在全县人大代表中开展的“双岗建功”主题活动为载体,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以代表监督的新作为,推动政府工作取得新成效。
      10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以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征求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意见和建议的通知》,征求了每位提出议案建议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从测评结果反馈看,张英才等10名县人大代表对大会议案办理及满意度测评中全部表示了“满意”。“河道宁静了,水质变清了,道路损毁小了,噪音污染没有了,”他在办理评价表中列举了四个显而易见的变化,还特别强调,“由采砂引起的矛盾纠纷再没出现了,社会治安明显好转,我们黄村重现了‘小漓江’的风采。”这是领衔代表张英才对今年来河道采砂整治取得成效的最深感触。


      办议案 政府下药治“沉疴”

        县人大常委会督办议案办理的一系列措施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
      3月3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砂石整治动员大会,战斗就此打响。县委书记郭金友在动员大会上掷地有声:“这既是保护绿水青山、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更是全县人民的殷切期盼,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环境要保护,顽症要破解,代表要满意,群众要满意,必须不畏艰难、强势推进,夺取采砂整治的全面胜利!”动员会结束后,县政府多次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河道采砂整治工作,决定将其列入全县15项重点工作之一,并向全县发出《关于开展泾县河道采砂整治工作的通告》。随后研究出台砂石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时间表: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依法关闭合同期满采砂企业,严格整治未到期企业。
      县水务主管部门作为此次县政府河道采砂整治的主力军,交出了可圈可点的成绩单。
      3月4日,打响河道采砂整治第一枪。县水务局会同国土局、行政执法局、云岭镇政府于上午8时许赴青弋江云岭镇大宁段河道非法采砂点,到达现场后向违法当事人下达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后现场切割其违法采砂工具(链斗式挖沙船1艘、运输船2只、吸砂船一只),并将采砂工具暂扣于指定地点堆放。
      4月9日,县河道采砂整治领导组组织县水务、国土、安监、环保、国税、地税、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全县未到期采砂企业进行了综合检查。
      5月14日,县河道采砂整治领导组召开工作推进会。会议听取河道采砂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分析河道采砂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讨论了河道采砂规划设置初步方案。
      9月9日至10日,县水务局、桃花潭镇政府两部门联合行动,依法关闭泾县陈村建材有限公司,该企业河道采砂权于2014年8月31期限届满。
      10月28日凌晨4时许,县国土局执法大队先行到达现场,县水务局策应,在云岭镇坝埂村内陆滩涂地查扣4部涉嫌非法采运砂石的车辆机具,并将上述采运砂石的机具登记保存于指定地点,相关人员由国土部门进行立案调查。
      ……
      全县动员会以来,累计开展巡查执法行动18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办理涉砂违法案件29起,查处取缔非法采砂作业点13处,拆除清理砂场遗留设施50余台套。全县12家采石场全部停产整顿,只准许4家采石场对存量石料进行加工,石子全部供应县内重点工程,一律不得外运;全县29家砂场,依法关闭到期砂场15家,未到期关停3家,其余11家全部停产整顿。
      县水务局局长束剑介绍,“成效来自于政府主导、部门推动、属地管理、上下联动的威力。特别是在重点违法案件办理中,县水务主管部门与国土等部门一起联合执法,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三管齐下’,对非法采砂情节恶劣的首要分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起到了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对于下一步工作,束剑道出了新的规划蓝图:“县筹备组将建河道采砂评审委员会,对河道采砂着手进行系统的规划。对达到复产标准的企业,要求签订规范作业承诺书和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青弋江、徽水河要根据青弋江河道采砂规划、泾县城市规划、旅游规划、水源地保护规划,在征求相关单位和乡镇意见后,提出设置可采区的初步建议,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由县领导组决定。我们力争通过坚持不懈地努力,最终让河道采砂走向规范,实现生态保护与资源合理利用双赢。”(凤金定 曹勇)

 

信息来源:宣城市泾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