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五名KTV陪唱少女为争客大打出手 并脱衣拍照

28.04.2015  09:57

五个花样年纪的少女,同是泾县某KTV的“陪唱小姐”,却为了争客产生矛盾而大打出手。近日,泾县法院受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四个少女因将同事殴打并脱衣拍照,而被同事告上法院,经过审理,以原告黄玉主动撤诉而了结。

2014年11月17日夜晚,泾县某KTV“小姐”吕静与黄玉为争客之事产生矛盾,后吕静伙同洪兰等四人来到黄玉所住的房间,将同事黄玉殴打,并脱光黄玉的衣服,对其进行拍照。后其他同事报警,公安机关对吕静的违法行为合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事情过后,黄玉认为吕静等人恣意违法,导致自己受伤,对自己的身心造成了伤害,而吕静等人既未赔偿自己的人身经济损失,也无半点悔恨之意向本人道歉,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吕静等人在相应的报刊、媒体上公开向其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名誉,并要求吕静等人赔偿各项经济损失与精神损害补偿共计32453.5元。

法院受理后,在法官的悉心调解和当事人之间的真诚沟通下,吕静等人当面并且诚恳的向黄玉赔礼道歉,并给付黄玉10000元的精神损害补偿,后黄玉主动撤回了起诉。(当事人系化名)(张玲 范文琦 记者曹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