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法院通过查控平台顺藤摸瓜成功 执结一起“骨头案”

14.01.2015  09:46
 

  安徽法院网讯  1月4日,一起“骨头案”的被执行人张某主动来到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要求法院主持调解自己的执行案件。双方经过多轮协商,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给付完毕。至此,这起跨越近6年之久的“骨头案”成功执结。

  被执行人张某原在和县乌江镇经营“天翔服装厂”,申请人李某、魏某之子李某某在该服装厂打工。2008年7月27日晨,李某某在服装厂楼顶睡觉时坠楼死亡。事发后,被执行人张某与申请人李某、魏某达成协议,双方约定被执行人张某应赔付二申请人各项损失近14万元,并当场向二申请人出具了欠条一张。后张某未能按期给付,二申请人遂诉至法院。案经和县法院、原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审理判决,二级法院均支持了二申请人的诉求。后张某未能给付此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法院受理后,依法向张某下达案件执行通知书,但此时张某早已举家外出打工,下落不明,致该案一时无法执行。二申请人经历丧子之痛,案件不能执行到位,未得到任何赔偿,多次到法院催促此事,执行法官深感压力巨大。此后,执行法官每到逢年过节,均上门执行,但每次均无功而返,致案件成为积案。

  自省高院主持设立的执行司法查控系统运行后,院执行干警便多次将此案的信息输入查控系统进行查询,最终,系统反馈张某夫妇在江苏沭阳县均有存款信息,虽帐户上没有余款,但却带给法官一丝希望。依此信息执行法官推测该夫妇可能在此地居住生活,其女也该在此地小学读书。虽信息量少,但法官们觉得这是一个机会,不可放过,最终商定去江苏沭阳县执行。2014年12月29日,执行法官前往江苏沭阳县,到达此地后。执行法官顾不上休息,立刻到当地教育局调查情况,依据身份信息调查得知张某之女在该县某小学读书。后执行法官又赶往该小学,最终获取了张某夫妇的联系方式和居住小区。执行法官又马不停蹄赶到该小区,但该居住小区面积大,人员众多,经过小区物业打听,仍不能打听到张某夫妇的具体居住地点。此时,天已渐黑,执行法官当晚,不顾疲劳,聚在一起协商分析、重理思路,决定明日通过公安部门查找线索。

  公安民警虽未查询到张某夫妇的暂住证信息,但答应帮忙联系张某,由于昨天法官获取的张某手机号码,公安民警及时联系上了张某,告之张某法院此次执行的情况及拒不执行的相关后果,慑于法律的威严及公安、法院联合的强大压力下,张某终于答应新年元旦后到法院处理此事,遂出现本文开头出现的一幕。此案的成功执结彰显了严惩“老赖”需各部门通力合作,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和力量,多头并举,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