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法院连续六届荣获“安徽省文明单位”

03.02.2015  15:57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文,通报表彰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再次获得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院自2002年以来连续六届荣获“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

  宜秀区人民法院倡导以精神文化塑造为核心,以物质文化、行为文化为载体,系统构建、整体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在强化作风建设的同时,拓展文化建设载体,强化社会责任。建立全员参与的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经常性地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通过法律六进、义务献血、慰问孤儿、慰问困难户、结对帮扶、文明交通劝导行、爱心捐款等活动,激励全体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廉洁从政的理念。开展“经典天天读”读书活动,成立法官论坛,加强调研、宣传、信息工作,成立摄影、羽毛球等六个协会,举办演讲、论文写作、登山、球类比赛等活动,丰富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建立法院文化档案,用先进文化占领法官的思想阵地,营造了公正、清廉、积极向上、文明、和谐的法院文化氛围,树立了法院、法官的良好形象。

  连续六届省级文明单位,十三载的春秋,宜秀法院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始终抓住文明创建工作不放松,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从而推动了法院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