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法院认真落实陪审员制度为司法公正助力

24.05.2017  18:13
 

  安徽法院网讯    淮南市八公山区法院始终把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扩大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有力抓手,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全面推进司法公开,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和司法监督员制度,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管理、考核等各项工作,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权力,提高参与度,扩大参审案件范围。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熟悉社情民意、善于联系群众等优势,切实使其担当人民调解员、执法监督员、法制宣传员和群众联络员等多重角色,使审判工作更加贴近民情民意,促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

  优化了人员结构。该院为扩大人民陪审员队伍规模,大力实施“倍增计划”。同时,坚持精英化和平民化结合,注重吸收不同行业、民族、年龄的人员参加陪审工作。特别是对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选任部分具有专业特长的陪审员,充分发挥各类专业人员作用,促进了人民陪审员的质、量双提升。

  扩大了司法民主。2016年,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共计482件,陪审率100%,司法公众参与度明显增加。办理案件中,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成员的各项权利。审判长合理确定合议庭成员间的分工,保证人民陪审员在法庭上有机会向当事人发问;合议庭作出认证、休庭等临时性决定前,征求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合议庭评议时,人民陪审员充分发表意见,独立行使表决权,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裁决。案件的裁决不但是法官意志的体现,也是人民陪审员意志的体现。

  提高了司法公信力。该院规定人民陪审员不仅要坐堂陪审案件,还应积极参与调查、勘验现场等工作,为案件办理提供专业意见、帮助事实认定。人民陪审员利用自身社会阅历丰富、了解乡规民约、熟知社情民意等优势,积极协助审判、执行人员做好矛盾调解、息诉服判、自动履行等工作。通过人民陪审员的媒介和联络作用,司法工作与实践和群众更加紧密相连,群众更多了解司法,更多相信司法,更多参与司法,司法公信力大大提升。

  提高了案件质量。在评议案件时,该院要求合议庭法官应认真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由人民陪审员对证据效力、事实认定等问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避免对合议庭法官意见进行简单地赞同和附和。对涉及医患纠纷、劳资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时,及时邀请有该方面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合议,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专业优势,提高办案质量,2016年服判息诉率为92.45%。

  五、促进了法治理念传播。除参与案件审理全过程,该院还积极引导人民陪审员宣传法律知识和法院工作,推动普法工作开展。在生活和工作中,人民陪审员就自己掌握的法律规定向身边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答疑,增强了群众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权护利的能力。今年以来,该院多次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受到普遍欢迎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