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法院获马鞍山市法院信息、宣传两项“先进集体”殊荣

23.01.2015  12:46
 

  安徽法院网讯    2014年以来,和县法院新一届党组高度重视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把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及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法院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作为领导实现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谋,作为确保司法公正、提高队伍素质和司法水平的重要举措。成为宣传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一个重要途径,建立了多项工作机制,力促信息宣传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该院荣获2014年度马鞍山市法院信息、宣传两项“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建立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惩机制。成立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县法院《加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的若干规定》、《和县法院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办法》,对各部门的信息报送、采用情况实行月通报,及时公布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对未完成任务的部门通报批评,对该院及上级部门或各级媒体报刊采编的稿件给予奖励,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评先评优,与干警晋职晋级相挂钩,有效调动干警业余写作积极性。

  建立信息通讯员培训学习机制。建立信息通讯员学习培训机制,积极参加上级法院和宣传部门的培训学习。此外,有计划地在该院院内举办信息通讯员培训班,邀请资深记者授课,通过培训,提高信息员的整体素质,推动宣传工作良性发展。

  建立专兼职信息员并肩作战工作机制。政治处、研究室三名专职信息员负责该院的日常信息采编和报送工作。而各部门的兼职信息员则负责本部门的信息上报工作。同时,政治处、研究室加强与各职能部门联络和沟通,及时反馈相关审判动态与信息,有利于职能部门捕捉挖掘新闻素材,更好地开展工作。

  建立信息采编和报送机制。要求信息宣传的报送,必须坚持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规定一般信息报送时间在2日之内,重大信息必须在事发后3—5小时内上报,尤其对重大信息漏报、迟报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全年共编印和县法院信息58期,和县法院信息专报12期,共向上级法院上报各类信息193条;在国家级、省、市级报刊媒体上共刊登各类宣传稿件50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