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两级法院考察学习我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经验

18.04.2016  19:51
 

  

会  场

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沪平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武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光明在座谈会上

      安徽法院网讯    4月14日上午,武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光明及武汉市两级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到安徽高院,考察学习我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经验。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沪平出席座谈会,省高院立案一庭相关负责人参与座谈。

  座谈会上,武汉法院考察组一行首先观看了安徽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新闻专题片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宣传片,对我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息化建设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汪沪平就武汉法院提出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定位;如何大一统推进;如何大协调联动”这三个调研问题,详细介绍了我省法院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汪沪平指出,要转变传统观念,坚持大服务理念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将法官从后台推到前台,把最好的房间和大厅让给当事人。要坚持大一统推进。我省三级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坚持“四个统一”,即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机构设置、统一场所建设、统一资源配备。三级法院全局联动,统一建设标准、场所名称、标牌标识、功能分区,因地制宜,建成职能结构完善、有地方特色的诉讼服务中心。要坚持大协调联动。我省法院将“中心”工作分为审判、审判辅助、审判事务、诉讼服务四大类,审判类、审判辅助类职能由法官、法官助理履行,审判事务类、诉讼服务类职能由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或者通过社会购买服务解决,较好地解决了法官资源有限和服务中心人员需求量大之间的矛盾。

  汪沪平还详细介绍了省高院出台的《全省法院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意见》的相关内容。汪沪平强调,建立诉调对接中心,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大力开展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工作,加强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行业调解组织、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对接,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以多元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既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也能够解决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省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将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立集多元化解与诉讼服务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汪沪平还就我省法院信息化建设情况和经验进行了介绍,陪同武汉法院考察组参观了省高院信息集中控制中心,现场观看信息化技术应用的演示,并向武汉法院考察组一行赠送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资料汇编2013-2015》和《安徽省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纪实画册》。

  武汉中院李光明在座谈和参观后表示,安徽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和信息化建设都走在了全国前列,这次来安徽考察学习取到了真经,回去后将在武汉法院系统全面学习安徽法院的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