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法院系统出台办法考核司法委托中介机构

09.06.2015  13:06
 

  安徽法院网讯        为加强法院在司法委托中对中介机构的监督与管理,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出台了《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司法委托中介机构的质效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这在铜陵市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考核办法》采用扣分制,满分100分,综合考核占30分,个案考核70分。按照考核表所列内容,由司法技术管理部门、相关业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对照入册机构工作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扣分。考核结论作为评价入册机构工作业绩、年检、奖惩的重要依据。

  该《考核办法》从流程跟踪环节、收费管理环节、入选名册动态管理环节加强了对中介机构的从业管理,改变了以往法院对中介机构“监管难、难监管”的状况,完善了法院对中介机构的监督模式,使该院司法委托工作更加健康、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