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法院:构建四重约束机制 筑牢廉政“防火墙”

20.04.2015  12:53
 

  安徽法院网讯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防治司法腐败,枞阳县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方法,分解具体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层层落实,积极构建四重约束机制,筑牢反腐倡廉“防火墙”。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构筑“不愿为”的自律机制。该院坚持“预防腐败,教育为先”的反腐理念,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积极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纪律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等系列教育。通过打造廉政文化长廊,开展演讲比赛、廉政讨论专栏、征集廉政格言、讲一堂廉政课等丰富多样的举措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并适时运用典型案例对全院干警进行警示教育,从正反两方面强化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形成“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机制,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通过建立健全公开审判、回避、合议、人民陪审员、案件审判期限等制度,完善以案件流程管理为中心的审判管理机制,实行信息化管理,全面监控立案、审判、执行、审限、结案等重要诉讼环境;严格执行《人民法院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和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制度,不断完善干警廉政档案管理制度、后勤保障、党务管理等制度。二是强化监督制约,通过内外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来预防腐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党组议事制度,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监察力度;制定和完善人民法院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界监督的制度,通过代表委员旁听庭审、法院信息简报等措施,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和沟通。

  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强化“不敢为”的惩治机制。认真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法规矩、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违法执行等案件,进一步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充分发挥惩治在惩防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落实从优待警政策,积极探索“不必为”的保障机制。认真做好财政预算,争取更多经费支持,保障法院审判执行经费,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搞好后勤服务工作,对基层法庭经费予以适度倾斜,改善基层法庭的工作环境。多年来,枞阳法院认真落实每年一次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开展文体活动、住院探望关怀等举措,从身体健康上关爱干警、从日常生活上关照干警、从职级待遇上关心干警,提高干警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干警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