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枝独秀”到“百花齐放”——凤台法院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工作纪实

09.11.2015  16:07
 

  安徽法院网讯2015年7月20日,凤台县金诺物业公司与小区部分业主在城凤台县人民法院驻院人民调解室握手言和,双方之间纠缠六年的所有问题都一揽子解决,13户业主当场交了物业费用,达到双方满意的和谐效果。这是该人民调解室启动以来,委派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社会转型期的利益调整突出体现在诉讼案件的增长上,法院成为各种社会矛盾集散地,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单靠法院“一肩挑”可以说是“独木难支”,鉴于此种状况,该院依靠党委、政府调动和整合社会纠纷解决资源,向外借力,不断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抓平台搭建,抓队伍建设,抓工作管理,形成矛盾化解多层防护网,将纠纷层层过滤,力争在矛盾纠纷进入法院前就化解、处理好。2015年以来,诉讼外化解矛盾纠纷600余件,引导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妥善化解纠纷230件。诉调对接工作的生根开花,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缓解了法院的审判压力和信访压力,在立案登记制的前提下,该院案件增幅30.9%,比全市平均值低17个百分点,从根本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大诉调对接”工作遍地开花

  凤台法院的“大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就是在内部整合、优化有限司法资源,抽调精干力量,成立“诉调对接中心”,内部管理驻院人民调解、立案调解和速裁,外部借力“网格化”管理机制,协调凤台各级专业化调解组织,全力编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网络,便捷、灵活、高效化解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制定了《关于推进诉讼调解与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由县政法委以文件形式下发,协调推进法院与全县17个乡镇维稳信访中心的的诉调对接。与县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诉讼与人民调解相衔,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均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司法局将二名资深人民调解员派驻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与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制定《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实现司法调解与行业调解的无缝对接。在调解资源遍地开花的基础上,该院又强力推出社区法官工作制度。初步建立了涵盖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乡镇维稳信访中心、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社区法官工作室、社区工作点等在内的诉非衔接纠纷化解平台。

  三级调解组织、20个调解委员会全覆盖

  该院以建立院诉调对接中心、乡镇维稳信访工作中心诉调对接站、村居诉调对接点作为支撑点,加之18个社区法官工作室的巡回审理,构建起县、镇、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

  法院成立了“诉调对接中心”工作机构,作为诉非衔接工作平台,负责联络协调,并将该平台的过滤机制作为民事案件立案阶段的必经程序。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了诉前调解、立案调解、诉讼调解、案件速裁、人民调解五个调解工作室。在六个基层人民法庭设立了诉讼服务工作站,作为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延伸。全县17个乡镇维稳信访中心以及县交警大队、消费者协会、医患纠纷等20个调解委员会作为特邀调解组织,与法院各业务庭一一结对,作为“诉调对接”工作的二级衔接承办机构。从热心调解事业,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行业调解组织、两代表一委员、人民陪审员以及“五老”人员中特邀了16名人民调解员组成特邀调解员队伍。从8个民事业务庭抽调8名在职法官和返聘1名退休法官组建专职调解队伍。建立了律师调解员名册制度,拓宽律师调解领域,推进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作用。成立专业化法庭,在公安交警部门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由民二庭负责及时对交警部门调解的案件进行司法确认;成立土地案件巡回审理法庭,由马店法庭加强土地案件的调处工作;成立劳动争议专业法庭,由顾桥法庭负责审理;成立环境资源法庭由民一庭审理。

  从组织衔接、程序衔接、效力衔接等方面入手,制定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衔接流程,实现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流转有序、衔接畅通。对群众所有来诉来访和社区法官排查出的纠纷事项,诉调对接中心一律先予登记受理,随后根据不同情况委派给特邀调解组织、驻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引导分流案件。限时调解不成,根据繁简程度转入速裁程序或普通程序。在诉讼过程中的案件,由业务庭委托当地的特邀调解组织参与调解。今年7月诉调对接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共委派给驻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案件41件;委派给行业调解组织58件;委托给乡镇维稳信访中心调解案件52件。“作为一个政法退休老干警,组织信得过,让我们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我感到了自己有了用武之地,困难再大都不怕”。驻院人民调解员陈新在法司两家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上畅言。诉调对接工作有效开展,不仅当事人感到满意,各委托调解组织对此项工作也积极配合,热情高涨。

  24名法官做好“五员”功课”

  该院在远离县城的社区村落设立了18个社区法官工作室,由六个基层人民法庭24名选派法官驻点开展巡回审判、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开展诉前联调、指导人民调解、接受法律咨询、化解信访案件等工作,努力践行社会各界联络员、法律知识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涉诉信访稳控员、执行工作信息员等“五员”功能。规定社区法官每月开展活动不少于二次,驻点社区不少于两天。在社区法官工作室建立联动调解室,当事人可将调解协议提交社区法官申请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调解不成功的,将纠纷移交社区法官,进入诉讼程序。二年来,社区法官积极开展巡回审理1270余件,诉前联调和指导人民调解58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协助地方化解信访疑难案件31件,有效服务了无诉讼社区建设,关店法庭辖区的三个社区连续二年没有诉讼案件,受到了辖区群众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欢迎和赞同。“社区法官工作制度作为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益探索,发挥了预防矛盾和化解矛盾的双重功效,有力推动了诉讼与非诉讼的衔接,对维护基层社区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该院院长黄辰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