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房产,老赖主动还款

25.06.2015  17:06
 

  安徽法院网讯    及时清偿到期贷款本是借款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可是金寨县的储某不仅不按期还款反而故意躲避,直到金寨县人民法院对其抵押房产进行拍卖时,储某才主动还款。

  2011年3月30日,储某以名下的一套房产为抵押向金寨县某银行贷款30万元。2014年6月,储某没有按时清偿30万元本金及利息,金寨县某银行诉至金寨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令储某偿还30万元欠款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储某采取各种方法躲避执行,不停的拖延还款时间。执行法官们依法将储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是储某并不介意成为“老赖”,他认为这种惩罚措施不会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执行法官们经过合议决定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和拍卖,将评估拍卖的情况在法院网站和公告栏中进行公示。

  2015年6月18日,担心房产被拍卖的储某终于主动和金寨县某银行进行协商,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分批偿还,储某当场按照协议给付了部分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