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放日” 邀请公安干警来旁听

19.11.2016  00:34
 

  安徽法院网讯  “现在开庭……”随着审判长手中法槌的落下,11月15日,定远县人民法院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正式开始。但与以往庭审不同,该院组织了县公安局部分干警,旁听了此次庭审。

  此次庭审原告陆某,因6月6日晚与陶某、周某发生冲突,被定远县公安局处以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陆某不服,遂向定远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在庭审中,法官对庭审整个过程组织严密、程序规范,原、被告人及他们的辩护人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法庭对经过质证的证据进行了认证。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与参加“开放日”活动的公安民警就庭审活动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交流,并对民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此次“公众开放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加了定远法院工作的透明度与公开度。同时,公安局干警通过旁听庭审,对庭审的过程和证据的认定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更加清晰地了解行政诉讼案件审理过程,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