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审判委员会运行模式改革与完善座谈会在庐江召开

06.12.2016  16:04
 

  安徽法院网讯    11月30日下午,省高院在庐江县召开“审判委员会运行模式改革与完善座谈会”。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德和参加座谈会,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朱兆法主持会议。

  会上,各试点法院对该院审判委员会运行模式改革情况、存在的问题、遇到的困难等作了详细汇报,并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对审判委员会职能定位、规范审判委员会过滤分流机制、健全审判委员会审理方式、完善委员选任及履职考核制度、明确审判委员会审判责任范围及承担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石德和指出,当前,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全面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基本完成,审判委员会改革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大家提出的这些意见和建议来自于审判工作实践,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改革审判委员会,科学定位审委会职能,完善审委会议事规则,放权于合议庭,设立过滤分流制度,减少审委会事务,发挥审委会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监督指导审判工作的作用,真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希望各级法院大胆探索,积极创新,使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依法有序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