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法院学习贯彻最高院执行新法规

13.05.2015  13:33
 

  安徽法院网讯        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生效实施,为了使一线执行干警更好的理解和适用执行新规,枞阳县人民法院组织执行干警对新规定进行了集中学习,增强干警对新规的理解,以便与新法规无缝对接。

  学习讨论过程中,干警们对新规的制定背景、原则、法律条文等进行了集中学习、讨论。其中,2005年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在只有一套房产的情况下,可以豁免执行,而此次新规的出台,对这一制度进行了修改,对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产的情况符合法定的条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执行,均衡了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权利分配。该次新规的出台遵循了权利保障原则、分权制衡原则、效率原则、利益平衡原则共四个原则。

  据了解,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对干警们对新法规的学习和业务能力提高,只要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该院都会通过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集中学习等形式开展新法规的学习,以切实提高干警的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