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中院获 “全国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称号

26.01.2015  16:13
 

  安徽法院网讯      新年伊始,再传捷报。日前,马鞍山市中级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荣誉称号,全国仅50家法院获此殊荣,我省仅此一家法院。

  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近年来,马鞍山市中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推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一是搭建与各类调解组织衔接平台。在全市乡镇、街道、社区、厂矿,设立76个“法官便民联系点”,公布驻点法官电话、QQ号,解决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共同预防化解矛盾纷争。深化升级“百名法官进企业、百名法官进校园”“双百”活动,编写赠送《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联合6部门开展“千名小记者看法院”活动。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联席制度,定期“会诊”相关事宜,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与人民调解室工作人员共同开展工作。二是推进多元化调解机制建设。制定《促进物业服务市场规范运行若干意见》,深入社区现场开庭,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指导基层组织先行调解,促进物业服务纠纷依法、快速、有效化解。在该市两级法院及该市11个基层人民法庭设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建成立体化三级联调工作机制。主动与该市卫生局等医疗机构,建立诉前调解、联动调解、诉调联络等8项制度,妥善解决医疗纠纷,促进医患和谐。制定《关于推进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基层法院具体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职责。三是扩大多元化调解工作深入度。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按月督办工作进程。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完善责任追究、检查通报等制度,明确各方职责。积极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聘任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加强案件指导力度,推进该市诉调工作齐头并举。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马鞍山市中级法院将以此为契机,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多元化纠纷机制改革的精神,将此项工作作为该市法院一项常规性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制度,提升工作水平,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赢得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马鞍山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